协会公告

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出

时间: 2013-0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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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本世纪,中国汽车市场进入快速增长通道,汽车市场规模从200万辆增长到了2000万辆。据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13年度汽车销量达到了2198.41万辆,同比增长13.87%,我国已连续5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新车消费市场。

伴随着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汽车流通业也呈现迅速增长趋势。相关资料表明2010年末,我国乘用车4S店为1.6万家,而到了2012年末增长到了2.1万家!面对汽车销售网络的快速扩张,汽车流通人才的需求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旺盛需求作用下,围绕汽车流通服务专业的培训市场迅速升温。

然而,我培训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严重损害着广大经销商与汽车流通从业人员的利益,如:重收费、轻质量,重发证、乱发证等问题时有发生。某些企业花了大价钱对员工进行培训,参训员工也顺利拿到合格证书,在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时,却发现培训效果并不显著,相当比例的证书在行业内不能被认可。

为改善汽车流通行业培训市场现状,促进和加快汽车流通行业培训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拟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培训基地”,并制定了《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和落实,确保合作培训机构规范、有序的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本办法主要的管理对象为已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建立合作关系并申请成为“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培训基地”的相关培训机构。目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已在北京、沈阳、无锡、唐山、上海、成都、德州等地设立了8家培训基地,还有广东、福建、吉林等省地的培训机构正在积极申请中。

《办法》中规范了培训基地的设立与批准流程,明确了培训基地在开展培训工作时应遵循的原则和制度。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在此《办法》的管理基础上,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汽车流通行业对各岗位人才的要求,积极与各地方培训机构共同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解决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人才需求,为行业输送真正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经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办公会讨论通过,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