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快讯

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研讨会在苏州召开

时间: 2017-11-20      来源: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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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5日,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研讨会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年会期间在苏州召开。本次研讨会旨在学界、法律、专业技术等专家共同研究探讨《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实施问题及案例解析。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雷、北京三中院审判长张清波、法官张海洋、李冉、协会专家邱宝昌律师及芦云律师应邀出席,奔驰、宝马、奥迪、捷豹路虎、雷克萨斯、玛莎拉蒂、东风日产、一汽大众、上汽通用、福特中国、长安福特、北京现代、比亚迪、沃尔沃等厂家代表,祥龙博瑞、广汇汽车、永达集团等经销商集团代表共同参会,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会议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刁建申先生主持。



    会议开始,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刘文姬女士做专题汇报:通过多次调研和讨论会,《指引》于2017年3月10日正式对外发布。为更好地进行宣传,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通过问卷,对厂家、经销商及消费者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并配合各品牌及经销商的开放日活动,现场向消费者及媒体进行《指引》宣讲,带领消费者与媒体参观PDI各个流程,增加公众对PDI的认识。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方面从厂家和经销商角度,99%的经销商在新车到店后会进行PDI检查;80%的经销商会告知消费者PDI的修复情况;接近80%的被调查者认为《指引》是保护消费者,表示会按照《指引》的规范内容处理相关事宜;而另一方面,56%的消费者不了解PDI的相关规范;对新车是否有过PDI记录,34%的消费者持无所谓态度,但假如经销商未告知新车PDI情况,20%的人会认为属于欺诈行为要求赔偿或退车;对于规范PDI过程中的修补、校正、更换等行为,94%的表态者持支持态度,但也有6%的表态者不支持,主要是担心PDI检查不正规或需要加收检查费用。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消费者对于PDI的认知还是明显不足的,PDI过程中操作的合规性、规范性及是否告知,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如何完善PDI服务、提升消费者认知成为未来PDI工作的重点。

    随后,刘文姬副秘书长分享了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从侧面反映了与PDI相关的各种问题,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与思考。

    PDI是车辆在销售之前必须经过的检查过程,经销商以各品牌厂家的操作手册为指导进行PDI检查,同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通过内部管理系统进行记录、上传,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PDI是汽车经销商对于汽车质量的最后一次把关,是对消费者无条件的售前质量保障服务,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消费者提供一辆安全、无瑕疵的车辆。而这样一种国际惯例行为,就是因为不为我国消费者所知,没有统一的法规约束,近而导致纠纷、诉讼案件频发,不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针对上述调研情况和法律案例的分享,与会各方结合实际,依次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厂家代表们一一介绍了本品牌的PDI制度、经销商所遇到的消费者认知与信任问题以及在纠纷处理中,关于时效、条文引用等法律层面的困惑等等。


    随后,法律界专家从学术和判例等角度,进行了分析与指导。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雷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1、 如果相关信息属于“应该告知而没有告知”的情况,存在主观恶意,构成欺诈;

    2、 对于“是否应当告知”,目前在PDI领域,法律尚无规定,推动立法,路还很长,相关信息会对一般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交易价格产生重要影响的,则属于应当告知的范围;

    3、 针对“告知”的方式,推荐以文字形式,合同双方共同备份,以利于保存证据。并建议通过必要的商业方法,辅助告知义务的履行,化解告知义务方面的法律风险。

    邱宝昌律师提出 :

    汽车厂家的出厂质量检测与经销商销售给消费者之前的PDI检测应该是对消费者利益的双重保护,我们要把好事做好,做到让所有人明白,不能只有厂家和经销商明白。从系统上、从名称上,要研究区分,避免大家把PDI过程中的修复与事故车的维修相混淆。

    张海洋法官根据案例提出思考:

    PDI可能会涉及到港时、到店时、库存车以及交付前的几次PDI,除了最后一次交付前的PDI以外,之前的PDI检查、调校、修复过程是否都要告知?PDI过程是否规范?如何监督?修复后能否达到合格标准由谁来判断?PDI过程是否有完整的记录?他提出只有规范,才能让更多消费者接受,才会少一些纠纷。而且在现实中,不同车辆,消费者对于PDI操作告知的范围也是有不同需求的。

    接下来,各品牌主机厂家分别发言,并就协会下一步拟开展的工作发表了意见:

    奔驰、北京现代、广汽菲克、长安福特、宝马、福特中国、奥迪、玛莎拉蒂、雷克萨斯、捷豹路虎等厂家代表从进口车的到港检查、商检、物流途中的检查、厂家主导的标准化、成批量的技术活动等售前活动对新车交付客户前PDI检查结果会产生影响的诸多因素进行了探讨,总结起来,有如下四点:

    1、 PDI是一件厂家和经销商一直都在做的工作,目的是为消费者把好质量关,而且PDI检查后进行调校、修复也是普遍存在、不可避免的;

    2、 PDI的过程和结果不是隐瞒的,在各公司的相关系统中,PDI是有记录的,也是可以被查询的;

    3、 目前我国关于PDI的法律还属于空白,行业发布的《指引》在一定程度上,为汽车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且可执行的标准,厂家和经销商是非常支持和愿意遵守《指引》的规定,也在大力的宣传推广。但法律目前对于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还很多,各地法官对于PDI领域及《指引》的研究还有差异,需要有更多判例的积累,更多各地法官对PDI的深入研究和共同探讨,才能促进对于PDI问题的处理形成广泛共识,并给各地的经销商更加准确的指引。

    4、希望协会能够尽快组建PDI领域专家顾问团队,一方面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宣讲,另一方面,协助司法部门,在个案的处理中,给予更多的技术支持。

    除了以上共识,大家还对进口车的港口PDI、商检、平行进口车PDI、新能源车PDI等话题一一发表了看法,气氛十分活跃。

    随后,在刁会长的主持下,由北京三中院的张清波法官进行了一下法律方面的梳理。

    张法官指出,从消费者角度,经销商对PDI有告知义务。法院也会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几个方面去考虑。消费者对于PDI这一必要程序的了解会随着我们的宣传而不断增加,更趋理性,随之,经销商告知方式越充分,赔偿的风险也越小。

    张海洋、李冉两位法官以及王雷副教授也在补充发言中提到:PDI是好事,协会要带领行业把好事做好,法律不能穷尽的,正好能体现行业规范的价值,《指引》也是司法机关进行案例研究的重要参考,希望《指引》能够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加科学,并进行更广泛地宣传,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规范,充分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共同利益。

    最后刁会长总结发言,明确了下一步协会在PDI方面所要开展的工作,特别是组建由法律、技术等方面专家组成的PDI专家团队,加强信息的收集、积累与研究,提供专业支持,宣传规范行业PDI行为。


    会议在大家热烈的气氛中结束。PDI的宣传,也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广泛向前推动。欢迎大家持续关注!